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及步骤详解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时间
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周期大概在一个月到半年左右,具体的时间因地区、面积、申请人的资质等因素而异。
因此,建议申请人在申请规划许可证之前先了解相关的规定、条款以及地方的政策法规,以便更好地准备申请所需的文件和材料,并且尽早提交申请以争取尽早获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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