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具体的工作职责是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国家监察机关的留置期限在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什么单位是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国家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多久
国家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规定如下:
1.普通时间。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延长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3.延长须报上级批准。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三、国家监察机关的权限
国家监察机关的权限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别:
1.检查权。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检查。
2.调查权。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
3.建议权。监察机关可以对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对如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出建议。对监察对象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政纪的行为,对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奖励的建议。
4.行政处分权。在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违反政纪时,监察机关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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