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同时主张保证金和违约责任吗
在合同约定支付保证金保证合同债权的,支付保证金一方违约后,收取方没收保证金的,不能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合同保证金提存怎么进行
1、债务人应向清偿地提存机关提交提存申请。该申请应载明:提存的原因,标的物及其种类、数量,标的物受领人的姓名、地址或者不知谁为受领人的理由等基本内容。此外,债务人应提交有关债务证据,以证明提存申请载明的提存物确系其所负债务的标的物,并还应提交有关债权人迟延或者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相关证据。对于债务人提交的提存申请及有关证据,提存机关应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应予提存。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对债务人的提存请求经审查符合提存条件的,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或指定的保管人提交提存标的物,提存机关应予接受并进行妥善保管。
3、提存机关授予债务人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取提存申请及提存物后,应向债务人授予提存证书。提存证书与清偿受领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在提存时,债务人应附具提存通知书。在提存后,应将提存通知书送达债权人。至于通知的义务应由谁承担,在立法上有不同的规定。各国及各地区立法通常规定由债务人通知债权人。
三、合同保证金的上限
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一般主要是用来保证双方能够妥当的履行合同义务的,一般来说是在基本履行完毕合同内容后即确认收货后退还的。当然,如果有约定具体的退还情况和退还时间的话,那么就按约定的为准。
一般来说合同保证金一般为总合同价的5%-10%左右,但是如果工程采用的是最低价中标法中标的话,保证金会是总合同金额的15%左右。
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商业合同的保证金、劳动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租赁合同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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