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是不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
我国有的城市商品房在2003年就已经正式施行“土地使用权证”与“房屋产权所有证”两证合一了,2008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了两证合一,统称为《房地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和土地证有哪些区别
1、证件名称
旧的房产证,其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其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相同的是,深红色的封皮正面印有金灿灿的国徽。
2、监制机关
旧的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房权证编号不同
旧的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4、标注产权信息不同
旧的房产证在正文标注“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等。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在正文标注“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和“权利其他状况”等。
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介绍,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但这个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它能够让权利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续期的,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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