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购房合同生效期是几年
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在房屋买卖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限问题,因此便有使用期限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规定,住宅居住用地的使用权限为70年。由此可知在土地使用权基础上签订的合同的生效期是由法定的。也就是说在实践中,买卖购房合同生效期是几年,当事人是不能约定超过法定70年。
在此可知,买卖购房合同签订后即可生效,但同时鉴于房产的特殊性,有70年的使用期限,因此买卖购房合同不能随意约定超过70年的使用期。但是因为住宅使用权存在自动续期的情况,也可以理解为,买卖购房合同生效期是签订后即获得所有权,也就无使用期限的生效问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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