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状况再婚什么意思
有过一段婚姻后来离婚,而后和他人再次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就是再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需要的条件有:夫妻感情破裂,并且再无和好可能。
具体表现为:
1、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3、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应该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须有离婚的合意;
4、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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