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受到侵害时,可以要求扣留侵权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同时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扣留侵权人财产错误有什么责任
人民法院在申请人申请的情况下,对侵权人财产进行扣留的,如果扣留错误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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