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不构成经济增长和开发障碍的前提下去协调环境与经济和开发之间关系,即以经济开发为主兼顾环境;
(2)以环境保全为中心去协调经济增长和开发,即在优先考虑环境的前提下与经济开发相协调。抽象地看,协调环境与经济和开发并不是问题,但事实上如何协调二者一直就是问题。比如上述(1)和(2)虽都可说是环境与经济和开发相协调,但其旨趣则完全相反。[4]那么在中国的实践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能协调好吗?我国的协调发展是属于上述第(1)种还是第(2)种方式呢?我们先来看两个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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