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允许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一、购房补贴如何申请:
1、取得保障房资格,提出补贴购房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
2、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将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
3、将购房合同、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确认(签订公有住房退房协议);
二、领取购房补贴应提交的材料:
1、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交款凭证(含POS机刷卡小票)原件;
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缴纳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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