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如下:
1、如果一方父母全额为子女购买房产,并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房产不分割,归一方所有;
2、以夫妻双方名称登记的,视为夫妻双方。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财产,登记夫妻名称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登记一方名称的,双方按照父母出资份额享有房屋所有权。
父母出资购房可以收回
父母出资购房一般属于赠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收回的。赠与的房产如果办理了过户登记并进行了公证是不可以收回的,如果没有就是可以收回的。并且,如果被赠与人严重损害赠与人的权利的,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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