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因此,在合法的强拆程序中,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基本前提是,拆迁方是否已经对被征收人给予了补偿,如果补偿没有到位,人民法院根本不可能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所以,即便房屋被强拆,被拆迁人还是能够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获得安置补偿。
征收范围内的无证房,有拆迁补偿款吗
1、无证房屋不一定不予补偿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违法建筑的认定需要遵守法定的程序,非经合法主体、合法程序,不能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而拒绝予以补偿。因此,没有下发任何书面通知、口头被认定为违建而进行拆除且不予拆迁补偿的房屋,律师是能够通过这其中的违法点为被拆迁人争取合理拆迁补偿的。
2、无证房屋不等于违建
由于土地制度改革、历史遗留等问题,我国存在大量的无证房屋,尤其是1987年之前农民建设的农村房屋,当时并没有办理产权证件的法律要求,因此不能以没有证件认定这类房屋为违法建筑。目前实践中通常的做法是,对于2008年以前建设的房屋,即使没有房屋产权证也不认定为违法建筑,被拆迁户们有权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3、无证房被认定为违建可不予拆迁补偿的条件
《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房屋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2008年以后建的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建筑,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依照法定程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的规定在被征收时是不予拆迁补偿的。
认定无证房屋为违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否则不能以违建为由拒绝拆迁补偿并强制拆除:
首先,违法建筑的认定主体应当为所在地的规划部门;
其次,违法建筑的认定,应当以行政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准;
再次,违法建筑的认定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先由执法机关制作立案呈批表;进行实地调查;调取涉案房屋证照档案;然后出具调查终结报告;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法送达、书面催告拆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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