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有一部分承包地被征收,而且补偿款也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所以补偿款要分配到全村。有关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土地补偿金的,应当予以支持收到附件和幼苗。
承包人以转包、租赁等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青苗补偿费归实际出资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条依法征用承包地,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经领取的安置补助的,给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已经领取的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如何登记?
(1)登记机关是征地补偿公告中指定的机关,公告中指定的登记机关可以理解为“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有关部门规章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这里的“指定地点”应理解为“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1)土地所有权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可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二)土地使用合同或者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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