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即租房人和买房人享受同等待遇,并通过了立法来确定此事。
目前关于“租售同权”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一线城市上。那麽回到珠海,在全国整个市场中,有相应的变化?不如先看相邻城市的广州。
说到这个概念,首先还要追溯到广州在7月17日发布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其中出台了16条措施扶持房屋租赁,其中包括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为租赁住房;允许按照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再者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
年初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当中规定:允许将在建、建成、库存的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租赁市场在这个时候就有种“春天来了”的感觉。
而广州进一步的动作,似有承上启下的意味,可以说是进一步实施的细则。
在其中我们可以捕捉到“商改住”这个词。商改住是将原有的土地性质按照相关规定更改为住宅性质,以更好分配当初规划中的漏洞。在其中我们可以捕捉到“商改住”这个词。
商改住是将原有的土地性质按照相关规定更改为住宅性质,以更好分配当初规划中的漏洞。
虽然目前珠海对于“商改住”暂未出台相应实施办法,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这也许是珠海向“租售同权”靠拢的第一个开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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