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羁押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未决犯需要羁押的都是关在看守所里面的,法院判决后,会根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决定是释放犯罪嫌疑人、还是把其关在看守所执行剩余刑期或者送到监狱执行刑期。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检察院起诉后羁押期间重新计算吗
检察院起诉后羁押期间是要重新计算的,刑事案件每进入到一个新的环节,羁押时间都会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全文4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