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携运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范围的物品进出境,在海关检查以前主动报明的,分别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并可酌情处以罚款。凡责令退回的,应由旅客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办理退回手续。逾期不退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予以没收。由于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卫生有害而被扣留的物品,均不予发还,由海关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旅客携运属于禁止进出境的物品藏匿不报的,应负法律及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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