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保证金收据找不到了还能退回吗
可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收据丢失的不影响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如下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如管制、拘役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社会没有危险性的;重病且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案件直到羁押期限届满都尚未办结的,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只有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才能够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对征信是否会有影响?
不会,取保候审与个人征信无关,取保候审是刑事立案后的强制措施,并不能认定当事人就是有罪的,即便最后判定有罪,只要不是经济类型的犯罪就不会影响个人征信。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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