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所以公民户口迁移不影响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公民有需要的,当事人也可以到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办新住址的身份证。
一、去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
办理临时身份证手续时需要的证件:办理临时身份证时需要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片等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依法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交验户口本,并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并且该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二、身份证证件照片一定要在公安局拍吗
不必须。身份证的照片,可以在派出所里拍,也可在在外面的任意一个居民身份证照片拍摄点拍摄。只要符合身份证照片要求即可。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三、不是成都户口在成都办理银行卡能行吗
不是成都户口在成都想办理银行卡只有工作证明不行。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户籍地是指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载明于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的户口所在地。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即应由户主、亲属、抚养人等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地可以因自然人户口迁移进行相应变更。
户口迁移的常见情形包括:户口由外省市迁入、户口迁出、户口区域内迁移等。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中公民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公民婚姻状况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出现差错以后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进行变更更正登记。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变更一般需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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