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房子故意卖两家是犯罪吗
“一房二卖”中属于合同诈骗罪,但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
2、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
3、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构罪形式:
1、出卖者非房屋实际产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2、出卖人伪造房屋权属凭证,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3、出卖者已将房屋实际出售过户给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4、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
5、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将房屋重复抵押或出售,获取贷款或者购房款的。
针对二手房“一房二卖”中存在的不诚信问题,法院审理时一般会考虑保护交易秩序,加重违约者的责任。具体而言,“一房二卖”构成违约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由守约方选择,且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法院一般会判决支持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即卖房人不但要继续履行与在先买房人的合同,还要承担对后购房人的违约责任。即使合同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法院也会从公平角度及保护守约方利益出发,考虑支持在先购房人的房屋差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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