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半年后,彩礼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退还的。但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在我国,对于十万彩礼以及半年内离婚的夫妻,如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半年,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情形:如果双方有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夫 妻 离 婚 , 彩 礼 是 否 需 要 退 还 ? 看 看 法 律 规 定 , 这 4 种 情 况 可 以 要 求 退 还
夫妻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退还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因离婚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活期间有家暴、赌博、吸毒等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情形;(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但确有客观上不能归责于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四)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在以上四种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在我国,彩礼是一种传统习俗,然而在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半年后,彩礼是否需要退还备受争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因离婚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四种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活期间有家暴、赌博、吸毒等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情形;(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但确有客观上不能归责于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四)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在以上四种情况下,夫妻离婚时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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