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刑事责任,也有可能是民事责任,更有可能是行政责任。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之一,刑事拘留是涉嫌刑事案件后的拘留,而司法拘留大部分都是民事案件审理过程或者判决后不配合执行判决,给予司法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拘留的对象应当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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