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10天是第11天接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违法行为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之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因此,被拘留10天应当从被拘留的第二天算起,所以是第11天接人。
一、刑事诉讼法有规定期间怎么认定罪名
刑事诉讼法的期间认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以时计算的,开始之时不计算在期间以内;以日计算的,应当从第2日起开始计算。以月为单位的,通常按照公历月,不分大月、小月,自本月某日至下月某日为1个月。
二、昨天上午拘留所进来一天, 今天能进去吗
上午进拘留所不算一天。行政拘留从当天算起,过晚上十二点算一天刑事拘留从宣布刑拘证算起,过二十四小时算一天。根据法规: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对抗拒执行的,强制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伙食费由自己负担。其中,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三、民事诉讼期间如何计算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下一个小时或者从次日起算。期间以月计算,则不分大月、小月;以年计算的,不分平年、闰年。以月计算的,期间届满的日期,应当是届满那个月对应于开始月份的那一天;没有对应于开始月份的那一天的,应当为届满那个月的最后一天。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如星期六、星期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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