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现在办理房产证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双方到房产局办理,如果一方不放弃,那就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上面就是两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在户口簿是不是家庭成员
不在户口簿的也可以是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应是近亲属,近亲属中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当然的家庭成员,无论是否共同生活,都属于家庭成员的范畴。如子女成家后不再与父母一起共同生活,但与父母间的赡养等权利义务关系仍存在,所以仍应是家庭成员。
其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在一个大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属于家庭成员,如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就不属于家庭成员。所谓“共同生活”应指长久同居在一起的共同生活,短期及临时性的不能视为共同生活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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