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公寓40年产权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40年产权公寓到期后如何处理
请问40年住宅用地,到期可自动逾期,这是否包含了其余两种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呢?(40年商用和50年综合)。如今住宅房价太高,首付根本够不到,贷款也太多,根本还不起,只能考虑相对便宜的公寓了,有担心产权年限的问题。如果公寓拆迁,是否真实是三倍得补偿标准?
考虑的那么远,实际也许在不到20年有可能,就把它卖掉了,有必要考虑那么远吗?
房子还没有买,就考虑拆迁,哪有那么多需要拆迁房子,房子拆迁你知道都是开发商出钱,没有利润,或者在现有的拆迁难度下,谁还愿意干这个,所以拆迁除非是基础建设征地,类似建高铁,变电站,或者其他的公共基础建设,这类情况才会拆迁,否则想都别想;
不要考虑那么远,倒是买公寓,会遇到一些困惑,你应该知道,有哪些不利条件和有利条件;
商住公寓,在某些条件下,只是商业使用,其他功能基本不具备,金融功能,买卖功能还具备,就是不具备户口,学区这类功能是不具备的,你要是未来有了老婆,生了孩子上户口到哪里去,只能到你的原户籍地,或者你老婆的原户籍地,都是可以的,其他的可能就没有了;
过户的时候,税费高一些,必须缴纳的税种有,交易税3%,差额增值税就是增值部分5.5%,个人所得税1.5-3%左右,各地有所不同,土地增值税,增值部分的30-60%,更具增值档次征收;
你看这么多的税费,还有中介费,评估费,交易费,测量费,制证费,印花税等等,贷款按揭还有保险费,一算下来,基本都在10%以上徘徊,你一定要知道这些税种,对于商业用房的标准;
之后就可以下决定购买了,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呢?
任何房子的土地到期后,都是使用过程中,没有任何问题,也是属于终身制,但是有些权利就不存在了,例如金融功能不存在了,例如买卖功能不存在了,就这么简单,单说这个房子,只能自己使用,或者出租啥的,都没任何问题;
至于你想象的拆迁问题,我想还是交给后人,儿孙们,们去处理吧!
或许就像现在的日本一样,到处是旧房子,便宜到了掉渣,也许就像农村的宅基地一样,或许几年后你会,看都不看一眼了,就和不属于你的一样,另外政策的变化也很快,不确定性太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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