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监护人证明由居(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并且需要派出所的盖章后才有法律效力。申请人需要携带被监护人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监护人证明应写明被监护人的姓名、年龄、性别,以及与监护人之间的关系等内容。而老人的监护人是其近亲属。
一、老人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
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如下: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二、老人的监护人是谁
老人的监护人是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等;如果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三、老人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n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n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n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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