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类
时间:2023-07-10 14:03:06 2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道路死亡交通事故分类为以下几种:

1、按损失程度分为:

(1)轻微事故;

(2)一般事故;

(3)重大事故;

(4)特大事故;

2、按损害后果分为:

(1)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2)伤人事故。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3)财产损失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分类

交通事故通常划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让我走怎么办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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