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上升
时间:2023-06-08 14:13:25 44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3月份,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9起,同比减少95起,下降28.44%;造成105人死亡,同比减少10人,下降8.70%;造成283人受伤,同比减少86人,下降23.3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7.68万元,同比减少23.78万元,下降15.70%。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起,造成31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33.33%,死亡人数增加21人。

3月份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分析

(一)机动车违法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最主要原因。3月份,有91.63%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机动车违法引起的。其中,因超速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虽然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但是死亡数同比增加了25.93%,造成34人死亡,事故起数占3月份事故总数的19.66%;未按规定让行造成的人员死亡数与去年持平,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17.57%。因违法会车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有所增加,共发生14起,造成6人死亡。

(二)责任人为自主经营者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最多。责任人为自主经营者的道路交通事故83起,占3月份事故总数的34.72%;造成41人死亡,占3月份总死亡人数的39.04%。其次是责任人为农民的道路交通事故,共发生32起,占3月份事故总数的13.38%;造成21人死亡,占3月份总死亡人数的20.00%。

(三)3月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是私用车辆,共发生98起事故,虽然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了47.03%,但数量仍然很高,占3月份事故总数的41.04%;造成43人死亡,占3月份总死亡人数的40.95%;其次是出租客运,出租客运车辆3月份共发道路交通事故40起,造成8人死亡。

影响4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的不利因素

一是清明节小长假,祭祀扫墓、外出游玩的群众大幅上升,主要国省道、景区公路及城乡结合部将出现短期交通流量激增。二是农忙即将开始,农村地区短途客运、货运明显增加,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将面临高发期。三是气温温差较大,局部地区会出现雾、霾等恶劣天气,对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尤其是山区道路交通安全产生较大影响。四是天气回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出行将大量增加,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形成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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