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不起的,由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如果不赔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一、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的社会救助基金需要补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费用是需要偿还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的,之后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出了交通事故医药费谁垫付?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赔偿主体怎么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逃逸的赔偿主体为该机动车驾驶人。但如果驾驶人投保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抢救、丧葬等费用可以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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