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三个月离婚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离婚后女方退还男方彩礼的情况只有以下两种: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女方的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二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离婚后男方生活上出现困难。所以只要当事人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结婚登记三个月离婚的,女方就可以不退还男方彩礼。
未办理结婚登记孩子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仍然是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根据相关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且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全文4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