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的违约金该怎么约定
时间:2023-09-29 04:56:50 45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借条中的违约金该怎么约定

1.约定违约金的方式:

(1)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2)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可约定违约金的限额

对于出借人而言,如果对违约金限额有约定,例如违约金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这样可以避免违约金无限制的累计计算,弥补被违约方因为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责任限额的约定通常仅仅是一个上限,违约方具体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实际的损失,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具体确定。

虽然很多时候,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都是择一而行的,但实际上法律中也是允许一并主张,由此可见违约金和逾期利息也是可以共存。不过也要注意,若是在同时主张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的时候,累计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的话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主张那一项。

二、借条违约责任有哪些

借条违约责任有如下: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借条应该怎么写

借条的写法如下: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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