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的执行方式和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拘留应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同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拘留时不出示拘留证,或先行拘留再补办拘留证,都是违法的。
拘 留 规 定 有 哪 些 ?
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来说,拘留规定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分为限制活动范围和强制隔离两种方式。
首先,限制活动范围的拘留是指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限制在指定地点或范围内活动,如在医院、学校和单位等地方限制活动范围。这种拘留方式通常适用于一些不太严重的犯罪行为,如行政违法等。
其次,强制隔离的拘留是指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隔离在特定场所,如监狱、拘留所等。这种拘留方式通常适用于犯罪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犯罪行为。
在拘留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法院都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拘留规定进行调整。同时,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有权提出申诉和申请,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拘留规定是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要积极应对拘留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拘留工作的公正、合法进行。
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来说,拘留规定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分为限制活动范围和强制隔离两种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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