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企业承担哪些风险?
1、被社保局罚款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末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赔偿员工损失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他费用。
二、签劳动合同之前要注意什么?
1、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动者为保护自身利益,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关系到自身利益的事项如工资标准、保险福利、劳动条件等等。对于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采用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了解。
劳动关系与其他民事关系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具有某种形式上的人身属性。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从事具体的劳动。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对劳动者来说就至关重要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深入了解用人单位的现实情况,尤其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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