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违约金收取标准是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关于欠缴物业费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法律没有明确约定,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具体如下:
1、有些合同内是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但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很显然属于违约行为;
2、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借款利息支付,但不得擅自乱收费;
4、从实践上来看,拖欠物业费是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具体数额需看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约定,但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如果高于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可以要求适当减少。
物业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收取物业费的法定标准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金额依照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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