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有违约情形的,保证金是可以不退的,但如果收取保证金的目的是非法占有的,就是属于诈骗,是可以报警的。诈骗金额达到3000就可以报警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保证金不退算不算诈骗
如果犯罪嫌疑人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保证金,则涉嫌诈骗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保证金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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