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在一家石灰石矿开车,一直未签劳动合同。三年后,他提起劳动仲裁,才发现不仅他的东家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有协议,他本人与这家派遣公司也有协议。这时他才想起入职时曾在一份空白合同上签字。庆幸的是,这份合同上的公章经鉴定是伪造的,赵某才最终打赢了官司。
而在一家广告公司担任设计师的沈女士却没有这么幸运。当她发现自己被派遣后,虽然也主张是在空白合同上签的字,却难以举证,最终败诉。
北京一中院法官解释,即便沈女士所述属实,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亦应知晓其在劳动合同这一重要文本上签字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相应法律后果,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