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三金彩礼钱归谁
离婚后彩礼和三金一般归女方所有,但如果夫妻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和三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在离婚后,男方当事人就可以要求女方当事人返还彩礼和三金,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也应当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平分
离婚的时候双方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进行平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请求法院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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