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我们一般会比较担心是否被起诉、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或者说滞纳金,这个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欠缴物业费有没有滞纳金,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
严格来说,这里的滞纳金本质上其实是违约金,因为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滞纳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擅自收取。
一、物业费滞纳金千分之三怎么算
物业费滞纳金千分之三的计算方式如下:滞纳金等于最低还款额先减去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再乘以百分之零点三。《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物业费什么时候交有法律规定吗
一般情况下,按照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惯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通常都是约定在业主接收房屋后,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因为即便业主尚未装修入住,但并不影响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提供物业服务,作为受益人的业主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因此对于按时交付,应当如期缴纳物业费;对于没有按约交付的,应何时收取物业费视不同情况而定。所以新房应当从交房之日起就应该缴纳物业费,虽然新房尚未完全入住,但业主作为最终受益人,同样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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