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赔偿范围
时间:2023-07-28 11:24:05 35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具体流程:

1、由请求人以书面方式提起诉讼,或者不能提出书面的诉状的,以口头方式提出;

2、由法院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3、相关机关进行审查;

4、案件审理和执行。

行政诉讼中的合并管辖

在行政诉讼中,合并管辖的情形有:当事人因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法规,并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处理的,如果受处理人均不服而起诉,由一个人民法院合并管辖;几个当事人对行政主体就同一事实对他们分别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而分别起诉的,一个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案审理;诉讼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有新的违法行为而进行处理,原告对新的处理决定不服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另案审理,也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又提起行政赔偿之诉的,由一个人民法院合并管辖。与民事诉讼中一样,由于对合并管辖和合并审理未作理论上的区分,上述很多情况其实属于合并审理,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合并管辖。

正是因为刑诉和民诉,他提起诉讼的诉讼人是不一样的,所以刑诉管辖和民诉管辖不能合并管辖,但是刑诉管辖和民诉管辖可以单独合并管辖。一个刑诉案件中,同一犯罪主体实施了两个或者多个的犯罪,涉及到多个案件,可以由一个法院进行审判。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行政赔偿范围 最新知识
针对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赔偿范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赔偿范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