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移逃避债务的认定是:
1、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后,隐藏、转让、出售、损害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许可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3、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消费的;
4、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5、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保全的房产转移拆迁了怎么办
1.保全的房屋被拆迁的,房屋保全措施及于房屋的替代物、赔偿款,所以法院会对拆迁补偿款采取保全措施。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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