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登记结婚需要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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