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归属母亲,户口如何变更?
时间:2023-07-04 11:36:02 2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对于孩子户口问题可以不迁走,也可以迁走,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按照对孩子最有利的情况落户。

孩子判给女方女方不要的后果

一、孩子判给女方女方不要的后果

1、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孩子判给女方而女方逃避义务不等于可以免除自己的义务。虽然孩子判给女方,但男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之一,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追究女方的遗弃的法律责任。但孩子仍然要抚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二、孩子判给女方男方给抚养费吗

1、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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