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有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公司不续签合同有什么补偿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无定期合同解约应该如何赔偿?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无需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
三、无固定期合同终止到底怎么赔偿
无固定期合同终止属于用人单位违法终止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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