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离婚后选择居住地作为离婚原因?
时间:2023-07-15 08:04:15 22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异地可以离婚。异地离婚手续的办理方法:

1、协议离婚不能在不同的地方办理,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后,解除夫妻关系;

2、诉讼离婚,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妻子肾衰竭可以离婚吗

一、妻子肾衰竭可以离婚吗

1、妻子肾衰竭可以离婚,情况具体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申请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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