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罪的客体要件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
2、该罪的客观要件是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
3、该罪的主体要件通常是贷款人。
4、该罪的主观要件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
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
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在于是否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贷款罪中行为人具有归还的目的,而
贷款诈骗罪中行为人是想借而不还的,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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