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月11日发出通知,对违法食品药品广告公告后仍继续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强力脑心康胶囊等72个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产品实施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
据悉,这72个产品广告存在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为产品疗效作证明等严重违法行为。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责令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暂停销售,并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对拒不执行的,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监督检查和抽验中发现涉及产品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违法的,在责令暂停销售的同时应依法从严查处。对非药品标注药品通用名称及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的内容的,依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所涉企业要求恢复产品销售的,必须按国食药监稽〔2013〕45号文件要求,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该局将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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