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某方存在向他人所实施之索贿行为,此举有可能构成受贿罪,而非行贿罪。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明确界定,受贿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求财务亦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以此作为手段促使他人向自己提供利益的犯罪行为。而行贿罪则是指为了谋求不正当的利益,以给予财物的方式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在索贿的具体情境中,通常是行贿者主动向他人提供财物,而非被他人索取,因此并不符合行贿罪的构成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