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送医是责任还是义务赔偿
针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赔偿问题,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具体而言,就是依据交管部门所出具的详细事故责任认定报告,以明确划分相关当事人应负有的责任程度。
首先,需由负责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内的赔偿金额进行支付;如若仍有不足之处,则由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相关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以上两种情况均未涉及到,那么就需要由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车祸轻伤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在精神损害赔付中,根据侵害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五级,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及1万元。
对于一般的精神伤害,则分为四级,分别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及2000元。
设定精神损失费用时需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侵权方过失大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例外;
2.具体侵权内容、方式与场所等细节;
3.侵权行为所引发的后果;
4.侵权方的经济承受力;
5.案件审理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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