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若欲将共同拥有的房产转归于个人名下,通常采用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操作。
首先,双方应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并签订书面协议。
随后,双方共同携带相关资料至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事宜。
其次,倘若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确定房产的最终归属权。
最后,根据法院所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即可依法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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