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冒充军警人员抢劫”要注重对行为人是否穿着军警制服、携带枪支、是否出示军警证件等情节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是否足以使他人误以为是军警人员。
对于行为人仅穿着类似军警的服装或仅以言语宣称系军警人员但未携带枪支、也未出示军警证件而实施抢劫的,依照常人判断标准,确定是否认定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怎样认定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威信。
2、客观要件:行为人假冒军警人员并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认定“冒充军警人员抢劫”,要注重对行为人是否穿着军警制服、携带枪支、是否出示军警证件等情节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是否足以使他人误以为是军警人员。
全文4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