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不適合抚养孩子的理由
时间:2023-07-18 08:13:39 29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1、对方有婚外情的、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孩子可以自己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孩子可以自己申请变更抚养权。具体如下:

1、一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情形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变更子女抚养权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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