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农村土地纠纷时,需要搜集并准备证据,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分配记录、证人证言等。如无法协商或调解,可以前往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该机构设在县农村经济工作管理站。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可以去当地司法局找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免费代理诉讼。立案后会通知交纳诉讼费,然后就等着开庭。
首先,要充分搜集和准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例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分配记录、证人证言等。
第二,可以让村委会、乡镇出面调解,调解过的文书、记录、证明,都可以作为打官司时的证据。
第三,需要先去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这种机构一般设在县农村经济工作管理站,简称农经站。
第四,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就去法院起诉,递交民事起诉状。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以到当地的司法局找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免费代理诉讼。立案后会通知交纳诉讼费,然后就等着开庭。
3. 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在哪里?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应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不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职责是仲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或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范围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先尝试协商或由村委会、乡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以向当地司法局寻求法律援助。之后,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起诉,仲裁裁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应充分搜集和准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尊重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